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是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多年来,学院在教学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上,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教学检查是依据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管理目标和教学规程的要求,对学院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测、考察,鉴定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和有效监控教学各环节的质量,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和管理的水平。
二、职责与权限
1、学院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长、督导处长任副组长,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等为主要成员,督导处及各二级学院(系)、部专兼职督导为成员,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抽调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定期检查由教务处具体安排实施。
2、督导处根据教学工作情况,开展随机教学抽查或检查,指导各二级学院(系)、部开展学生评教工作,以便充分发挥其质量监控作用,各教学单位应服从督导的监督,并予以充分的配合。
3、各二级学院(系)、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由主管教学的负责人为组长,教学办有关成员、教研室主任、专兼职督导等为主要成员。其主要职能:一是配合学院的检查,做好本单位的自查、教学巡查、平时随机抽查;二是拟定本单位教学工作检查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独立开展检查工作并向学院教学检查组汇报检查情况;三是及时反馈、妥善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平时随机抽查
1、听课制度。包括同行教师听课评教及教管人员听课评教,按照学院《听课制度》执行。
2、学生评教。采取随机评教和集中评教两种形式。随机评教在领导和教管人员听课时进行;集中评教按照我院《教师课堂教学测评程序》执行。
3、督导处平时检查。根据该学期教学目标任务及有关教学工作情况随时安排有关教学工作检查。其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案准备情况、教师教学异动情况、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管理情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教研室工作等。
4、教学常规检查。
四、定期检查
1、期初检查
(1)时间:开学前三天---开学第一周。
(2)主要内容:开学前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教材、教学设备(包括视听设备、视频声频播放软件、教室、学生活动设施等教学要素的准备与完善情况;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计划表、任课教师安排、教师教案及课件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开学一周内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是: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实验实习到位、学生到课情况等相关教学活动的完成情况等。
2、期中教学检查。
(1)时间:学期第9~11周。
(2)主要内容:教学工作计划的执行、教学进度、学生学习效果、教研室活动和听课制度的执行等情况;示范性专业的持续建设情况;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的意见和建议等;努力推进学风、教风和校风的不断完善。
3、期末教学检查。
(1)时间:放假前2周~放假后三天内。
(2)主要内容:期末考试、试卷准备、成绩评定、试卷分析的情况;教学的完成情况,各教研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下学期的教学安排及教材预订情况以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等。
五、教学检查情况的处理
每次教学检查情况要及时写出检查报告,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当事人或有关部门,责任到人。及时处理或制订处理意见和措施,报请院领导或职能部门予以解决。检查结果作全校性通报,每年至少一次全校性的检查评比,给予相应的奖惩,以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运行,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高。